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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屏東縣立新園國民中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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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推動雙語教學政策,提升中小學在職教師雙語教學知能,教育部規劃開設111年「中小學雙語教學在職教師增...
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
主旨:為推動雙語教學政策,提升中小學在職教師雙語教學知 能,教育部規劃開設111年「中小學雙語教學在職教師增 能學分班」,請貴校於111年3月28日前函復薦送需求調查 表(如附件),請查照。

說明:

一、旨揭學分班採不分領域開班,薦送對象為公立高級中等以 下學校教師且具該薦送教育階段之合格教師證書者,請優 先薦送非英文科專長教師,並由本府考量推動雙語教學之 師資培育需求及依下列資格順位薦送名單: (一)第一順位:參與縣市自辦雙語教學相關計畫且具備CEFR B1等級或以上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通過證明之在職專任 教師。 (二)第二順位:參與縣市自辦雙語教學相關計畫且具備CEFR B1等級或以上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通過證明之3個月以上 代理教師。

二、本案薦送名單請勿與下列申請計畫學校薦送名單重複,臚 列如下: (一)所屬學校因參與111學年度國教署辦理之補助國民中小學 部分領域課程雙語教學實施計畫,或補助高級中等學校 部分領域課程雙語教學實施計畫,已薦送至國教署之參 與旨揭學分班教師名單。 (二)所屬學校因參與111學年度國教署辦理之補助擴增高級中 等學校雙語實驗班計畫,預計薦送至國教署之參與「高 級中等學校雙語實驗班在職教師雙語教學增能學分班」 教師名單。

三、參與旨揭學分班教師於修畢課程(計6學分)後,依下列規 定得申請於教師證書加註雙語教學次專長: (一)國民小學教師: 1、具備CEFR B2等級或以上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(聽、 說、讀、寫)通過證明者,修畢課程後得申請於首張 教師證書加註雙語教學次專長。 2、未具備CEFR B2等級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(聽、說、 讀、寫)通過證明者,於修畢課程後僅由開班師資培 育之大學核發學分證明書,需於3年內(114年9月30日 前)取得CEFR B2等級或以上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 (聽、說、讀、寫)通過證明,始得申請於首張教師 證書加註雙語教學次專長。 (二)高級中等學校及國民中學教師: 1、具備CEFR B2等級或以上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(聽、 說、讀、寫)通過證明者,修畢課程後,依本學分班 第三階段「教案設計與發表」之科目,得申請於該科 教師證書上加註雙語教學次專長。 2、未具備CEFR B2等級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(聽、說、 讀、寫)通過證明者,於修畢課程後僅由開班師資培 育之大學核發學分證明書,需於3年內(114年9月30日 前)取得CEFR B2等級或以上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 (聽、說、讀、寫)通過證明,依本學分班第三階段 「教案設計與發表」之科目,始得申請於該科教師證 書上加註雙語教學次專長。

四、旨揭調查表各欄位資訊請正確填寫,且就表內資格檢核欄 之各項資料確實進行檢核,並請於111年3月28日(星期 一)前函復調查表,並將本表電子檔回傳本府教育處教學 發展科承辦人吳耘彤科員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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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2-03-31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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