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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屏東縣立新園國民中學

公告訊息(發布)

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「111學年度協助公立國民中小學引進部分工時外籍英語教學助理計畫」(Eng
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
依照主任意願.公告週知

主旨: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「111學年度協助公立國民 中小學引進部分工時外籍英語教學助理計畫」(English Language Teaching Assistant ,下稱ELTA計畫)申請相 關事宜,請貴校依說明事項辦理,請查照。

說明:
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3月30日臺教國署國字 第1110040074號函辦理。

二、依據前瞻基礎建設—人才培育促進就業建設2030雙語國家 政策計畫(110至113年)暨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 國民中小學推動英語教學實施要點」辦理。

三、為配合2030雙語政策,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(以下簡 稱該署)辦理擴大引進外籍英語教學人員相關計畫,並自 111學年度起新增ELTA計畫,招募及培訓在臺外籍人士(111 學年度計畫以外籍學生為優先),擔任部分工時外籍英語教 學助理(下稱ELTA教學助理),分配至公立國民中小學服  務,以每週固定時間或寒暑假期間至中小學協助英語教學 活動或文化交流活動,以營造英語口說環境,擴增學生於 校園中使用英語機會。

四、申請旨揭計畫之注意事項如下: (一)學校申請條件及注意事項: 1、以未獲配外師、全時教學助理、ETF教學助理之學校優 先。 2、以公共交通工具可到達、交通時間1小時以內之學校優 先。 3、如學校位處交通不便區,請協助ELTA教學助理到校交 通,另ELTA教學助理服務時間可彈性規劃於寒暑假辦 理營隊活動,或適度調整課程集中時段進行。 4、ELTA教學助理不進行部定課程教學,但可針對英文聽 說課程擔任協同教學人員。 5、學校所獲配之ELTA教學助理服務時數係以每校每班每 週上課1節,1學年以40週計算,相乘所得之節數為申 請上限。 6、獲配ELTA教學助理之學校應積極辦理本案,並應派員 參與ELTA教學助理各項研習與會議,及觀察紀錄ELTA 教學助理服務情形,學校辦理及參與情形,將列為該 署下一學年度是否補助之重要參據。 (二)旨揭計畫說明會簡報檔案請至外籍英語教學人員網站─ 「Download」(https://tfetp.epa.ntnu.edu.tw/en /tfetp/web/download)下載參閱。

五、旨案核配本縣111學年度ELTA計畫校數為20校(如附件 ),請有意願申請學校於111年5月15日前檢附學校申請表 (如附件2)送府,以利本府進行初審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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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2-04-14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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