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一、依據文化部111年3月29日文版字第1113008169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要點部分規定修正重點如下:
(一)配合預算法62條之1規定修正,增列不補助「媒體政策及
業務宣導」費用。
(二)為簡化申請及審查作業程序,調整為每年受理1次。111
年7月至12月所辦理之活動,仍請於111年4月1日至4月30
日提出申請。
(三)為避免經費集中於期末核銷,增訂獲補助者應於執行完
竣後1個月內結案,核銷截止日以不逾執行計畫年度11月
30日為原則。
三、進一步諮詢,請洽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各承辦窗口:
(一)文學推廣:蘇小姐02-8512-6475
(二)閱讀推廣:聶小姐02-8512-6464
(三)人文思想推廣:吳小姐02-8512-6466
四、檢附「文化部推廣文學閱讀及人文活動補助作業要點」修
正規定及對照表各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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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{{ $t('FEZ004') }} 2022-04-18|
{{ $t('FEZ005') }} 33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