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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屏東縣立新園國民中學

公告訊息(發布)

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「112學年度國際教育旅 行」補助申請案之經費申請表及團費概況表

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
一、依據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推動國際教育旅行經
費作業要點」(以下簡稱本要點)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
署(下稱國教署)112年3月27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20034175
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案計畫申請期程自112年4月13日至112年4月30日止,配
合線上系統開放,請貴校逕至教育部中小學國際教育2.0全
球資訊網(https://www.ietw2.edu.tw/ietripmgr/apply
/list)/登入計畫服務網/國際教育旅行補助,進行線上填
報申請。
三、有意申請旨揭計畫之學校,請以預設帳號密碼(預設帳號為
學校代碼,預設密碼為ietw學校代碼)登入系統後,立即更
改帳號密碼,並填寫學校基本資料,以進行後續申請作

業;為落實個人資料保護及確保資訊安全,請學校妥善保
管該系統網址及帳號密碼。
四、依本要點第5點規定略以,國教署補助學校辦理國際教育旅
行之補助原則如下:
(一)以補助日本、韓國及新南向國家且行程以6天5夜為原
則,參訪學校至少1校。
(二)學生每15人,補助隨團輔導老師1人全額團費;其中有身
心障礙學生4人以上者,每身心障礙學生4人,另補助隨
團工作人員1人全額團費。
(三)原住民、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或身心障礙,並持有證
明文件之學生者,可申請補助,補助人數以該團人數20%
為上限,補助全額團費。
(四)特殊教育學校身心障礙學生每團人數8人以上者,每達8
人,除其中1人補助全額團費外,其餘每人補助新臺幣
(以下同)1萬元;每4人,得配置1位工作人員隨隊輔
導,工作人員每人補助全額團費。
(五)同一學校(包括數校)申請前往同一國別之計畫,每年
度以1次為限。學校具原住民、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或
身心障礙學生,未能依本要點予以補助,且該學生無法
負擔者,學校得協助籌措。
(六)補助每團1萬元作為發展國際教育旅行課程之經費。
五、國教署將依計畫內涵之完整性與經費規劃之可行性,核予
經費,請貴校審慎研擬計畫及編列預算。
六、倘有系統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李建穹先生(電
話:02-27301162)、熊亭筑小姐(電話;02-27301161) ,

如有計畫相關申請疑義,請逕洽本縣國際教育資源中心
(IERC)任務學校萬丹國中黃信興主任、林宣譯助理,電
話:(08)777-2020分機12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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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14') }} 1684-04-30|

{{ $t('FEZ004') }} 2023-04-14|

{{ $t('FEZ005') }} 35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