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一、摘錄活動實施計畫如下:
(一)活動時間:週日16:00至17:30(視天候調整為15:
30─17:00或16:30─18:00)。
(二)活動地點:以本館戶外露天劇場為原則,但得視活動規
模及天候因素調整至中庭、前庭或多用途大草坪。
(三)活動內容:適合戶外演出之各校藝術才能班或社團表
演,例如:管弦樂、打擊樂、扯鈴、傳統民俗藝術、歌
唱及舞蹈等藝術表演。
(四)經費補助:本館參酌演出計畫、人數、節目規劃、器材
運送…等條件,核實補助活動經費。每場演出,本館另
提供獎品供摸彩,以活絡氣氛並吸引民眾觀賞。
二、112學年度排定檔期:112年8月6日、112年9月24日、112年
10月22日、112年11月12日、112年12月10日、113年1月7
日、113年3月10日、113年4月28日、113年5月19日、113年
6月2日、113年7月14日,共計11個檔期,每檔期限一所學
校申請,演出時間至少需要1小時。未免撞期,請先來電登
記。
三、相關活動細節請洽本案承辦人林先生,電話:07-8034473分
機207。
四、檢附活動實施計畫、申請範例、核銷範例及注意事項各乙
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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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{{ $t('FEZ004') }} 2023-05-01|
{{ $t('FEZ005') }} 31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