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一、依據教育部112年7月12日臺教資(六)字第1122702706號函
辧理。
二、112年國家防災日訂於9月21日(星期四)上午9時21分辦理,
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至少完成實施計畫「各級學校及
幼兒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流程及注意事項」(附件1)之「趴
下、掩護、穩住」抗震保命三步驟演練。請教師將「學校
地震避難掩護應變參考程序」(附件2)向學生說明地震避難
疏散原則。
三、請將「國家防災日海報」(附件3)公告於學校及班級公布欄
加強宣導。
四、請貴校依在地學校需求,自行規劃於9月份完成演練流
程。
五、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得依本府災害情境設定進行避震掩護演
練,相關情境演練請參考「地震演練情境應變」(附件
5)。
六、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於演練結束後,於112年9月1日至112
年10月31日將演練照片上傳至內政部消防防災館網站
(https://www.tfdp.com.tw)。另消防署消防防災館設有
線上防災虛擬體驗館及民眾防災體驗館,歡迎各級學校及
幼兒園踴躍體驗與參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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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3-08-07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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