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月19日臺教國署原字
第1120181176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避免校園發生族群歧視事件,並期共同營造相互理解、
平等對待、尊重多元之校園學習環境,請落實以下事項:
(一)依教育部112年5月3日臺教授國字1120059335號函略以,
各校應依行政院核定之「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
約(ICERD)推動計畫」,邀請學者專家師資或種子師資人
員舉辦講習會及各種宣導,向機關內部人員進行ICERD及
法規及行政措施檢視之訓練,並依教育部112年3月20日
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019173號函所示,善用內政部「消
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(ICERD)」之種子人員培
訓教材。
(二)請積極鼓勵教師透過各項歧視議題與案例,融入部定課
程或校訂課程,引導學生學習;相關教案及教學活動,
請參考運用原住民族教育資訊網(網址:https://ieiw.
k12ea.gov.tw/Project/Index#1)。
(三)請以宣導、研習、教學等多元方式,使教職員工及學生
具備族群文化敏感度,預防、制止歧視行為之產生,並
瞭解族群、性別、階級交織下之歧視原因,進而具備認
識隱微歧視內涵、情形與類型等知能,並可參考運用教
育部「原住民族及多元文化教育相關案例-以校園歧視事
件為例」手冊(網址:https://ws.moe.edu.tw/001
/Upload/3/relfile/7829/90336/44ebe2fa-03bb-42d8-
afba-1ae5585d114d.pdf)。
(四)請本府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以「認識微歧視樣態」、
「族群友善」及「認識多元差異」為課程主軸,辦理相
關教師增能講習。請鼓勵學校教師踴躍參與,精進強化
教師知能,以期消弭校園歧視。
三、請各校落實前開事項,強化尊重多元族群文化理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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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4-02-06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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