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一、依據教育部113年4月2日臺教社(一)字第1130034206號函
辦理。
二、報名時間與方式:
(一)個人報名(含幼童軍報名):填寫報名表、參加同意書繳
交所屬童軍團團長,並由團長彙整報名表及參加人員名
冊,於113年4月15日(星期一)前向所在地童軍會報名及
繳費。
(二)各縣(市)童軍會組團報名:彙整各團繳交之報名表及參
加人員名冊,以縣(市)為單位編團,並於113年4月15日
(星期一)前向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報名及繳費。
(三)報名相關表件格式同原報名作業要點所附格式。
三、參加人員:已完成3項登記之童軍、幼童軍、帶團服務員及
各國童軍、海外華人童軍,其中幼童軍改以不限國民小學
五、六年級參與。
四、組團分配方式:各縣(市)童軍會得於「已報名人數」基礎
上,再增加報名參加人員並以團為單位組團,另組團確有
困難者,得以小隊為單位報名。
五、檢附「中華民國童軍第12次全國大露營延長報名時程作業
要點」1份,報名相關事宜請洽中華民國童軍總會,聯絡電
話:02-27401336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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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4-04-12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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