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一、依據行政院秘書長114年1月14日院臺權長字第1135026645B
號函辦理。
二、行政院為接軌聯合國人權教育訓練模式,並持續精進教育
訓練品質與效果,經參酌聯合國推動人權教育與培訓之相
關機制與操作方法,並廣泛徵詢專家學者與機關意見,訂
定「各機關辦理人權教育訓練之監測與成效評估指引」
(下稱本指引)。
三、本指引設計目的在於建立一套辦理公務員人權教育訓練之
系統性架構,旨在協助培訓機關於辦理教育訓練各階段
(規劃、設計、實施、後續追蹤等4階段),持續參考指引
內容,並視實際需求採用合適且恰當之作法,循序妥適制
定教育訓練目的與學習目標、編輯教材、遴選講者與設計
訓練方式,同時運用適當之評估工具以獲得訓練成果資料
及意見回饋,並透過自我檢核方式持續提升訓練品質,可
供辦理人權教育訓練時參考運用。
四、請至行政院人權資訊網/人權保障/人權教育/人權教育監測
與成效評估專區下載(https://www.ey.gov.tw/hrtj/)本
指引;另為增進對該指引及聯合國人權教育相關原則與機
制之瞭解,行政院已規劃於114年辦理工作坊等教育訓練,
屆時請踴躍派員參訓。
五、行政院已完成翻譯《從規劃到影響:人權培訓方法手
冊》,《評估人權培訓活動:人權教育者手冊》、《評估
人權培訓之影響:制定指標指南》、《中小學系統中的人
權教育:各國政府自我評估指南》等4份聯合國人權教育與
培訓相關手冊及出版品,並完成「建置監測人權教育執行
與評估人權教育成果與影響機制」委託研究案,相關資料
公開於行政院人權資訊網/人權保障/人權教育專區,併供
參考運用。
六、為提升人權教育訓練之品質與效果,請協助刊登於貴機關
之官網或公告欄,並轉知所屬單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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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2-08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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