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一、依據文化部114年10月1日文版字第1143027335號函辦理。
二、文化部為尊重多元文化,打造語言友善環境,增進面臨傳
承危機國家語言學習管道及使用機會,落實語言生活化及
現代化,以旨揭作業要點補助民間共同響應。
三、旨揭要點每年度受理二次,申請者資格為依我國法令設立
登記或立案之法人、團體、公私立學校,及領有中華民國
國民身分證之自然人,補助類別包含「友善環境」、「創
作及應用」、「推廣活動」及「台語人才培訓」四大類。
四、115年度第一次受理申請時間,自114年10月1日起至10月31
日止,請協助轉知所轄之民間團體逕上本部「獎補助資訊
網」(https://grants.moc.gov.tw)線上報名。
五、檢附旨揭補助作業要點及提案說明各1份,相關資訊請至本
部獎補助資訊網進一步查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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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10-08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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