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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屏東縣立新園國民中學

公告訊息(發布)

「行政院及衛生福利部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事務 相關小組兒少代表」遴選

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
一、依據衛生福利部115年6月17日衛授家字第 1150650710 號
函辦理。
二、為保障兒童及少年權益,並促進兒少參與政府決策機制,
衛生福利部特辦理中央兒少代表遴選。本府將自各界推薦
名單中評選5名代表提送該部。
三、報名資格與遴選原則詳如附件。請貴校(中心)協助宣
導,並適度評估及推薦關心兒少權益、具表達能力之兒少
(含新住民子女、原住民、身心障礙或經濟弱勢等多元背
景兒少)踴躍報名。
四、請於115年7月24日前,將報名表件及相關佐證資料電子檔
(或紙本)送至本府社會處青少年中心(承辦人:張社
工,電話:08-7366066*21,電子信箱:a252209@oa.pthg.

gov.tw),以利後續審查與提報作業。
五、檢附「遴選兒童及少年代表參與中央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
益事務相關小組原則」 與報名資料各1份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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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7-16|

{{ $t('FEZ005') }} 59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