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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屏東縣立新園國民中學

公告訊息(發布)

為增進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學生人權意識及瞭解國家人權 委員會職權與運作,請各校視需求結合相關課程或活動, 向國家人權委員會申請派員到校宣講

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
一、依據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115年10月12日委台權教字第
1154131438號函辦理。
二、該會於109年8月1日成立,將推廣人權教育、普及人權理念
列為重要工作之一,為使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學生精進學
生人權知能及瞭解本會職權與運作,各學校遇有集會演講
活動、教育訓練、公民與社會課程或其他校訂課程,歡迎
聯繫該會派員前往宣講與交流。宣講人員之鐘點費、差旅
費、交通、食宿等費用均由該會自行負擔。
三、有關該會職權及業務執行狀況,歡迎至官網(網址:nhrc.
cy.gov.tw)瀏覽查詢人權議題報告、陳情申訴、參與憲法
法庭、系統性訪查研究、人權教育推廣、國際與國內合作
交流及核心國際人權公約獨立評估意見等內容,並追蹤

Facebook(facebook.com/nhrc.cy.gov.tw)、Instagram
(instagram.com/nhrc_tw)官方社群平台。
四、有關本案宣講相關事項,請洽聯繫窗口:教育交流組,莫
惠芬專員(電話:02-23413183#377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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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6-10-19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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