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一、依據崇文國中110年5月3日屏崇文教字第1100001921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研習資訊如下:
(一)時間:110年5月31日(星期一)上午8時30分至12時30分。
(二)地點:光春國中。
(三)講師:崇文國中洪國智老師、內埔國中王詩辰老師、高泰國中李淑芬老師、新園國中黃煌仁老師。
(四)參加對象:國中社會領域未具專長授課教師,預計30人。
三、本府同意全程參與旨揭研習人員核予4小時研習時數,請貴校依實際出席狀況核發,並落實簽到退機制。
四、承辦本案之學校工作人員(至多3人),本府准予研習課程期間公(差)假登記。
五、檢附旨揭實施計畫一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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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1-05-24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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