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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屏東縣立新園國民中學

公告彙整

檢送國家教育研究院(以下簡稱國教院)提供之「關於『直角三角比』在國中階段的學習內容說明(含示例)」
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
主旨:檢送國家教育研究院(以下簡稱國教院)提供之「關於 『直角三角比』在國中階段的學習內容說明(含示例)」 1份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
說明:

一、依據教育部111年2月11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015279號函辦 理。

二、有關國中九年級數學直角三角比課程範圍是否包含三角函 數案,國教院就此議題進行說明,摘要如下: (一)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─數學領域課程綱要(以下簡稱108 數學領綱)國中階段未納入三角函數教學:國中階段有 關直角三角形邊長比值之學習內容為S-9-4,其學習內容 並未涉及三角函數及其符號之教學。 (二)s-IV-12所指認識直角三角形邊長間的比值關係,認識比 值符號,教師教學可介紹學生認識生活中常見的符號, 並未專指sin、cos、tan符號。 (三)108數學課綱提倡培養學生正確使用工具的素養,惟學校  課室教學、評量及高風險測驗(例如會考),仍須視學 生能否充分及公平使用計算機,若無法滿足前項條件, 有關直角三角比之教學及紙筆評量限於30度、45度、60 度等特殊角。

三、援上,請貴校轉知數學領域教師依國教院所提供之「關於 『直角三角比』在國中階段的學習內容說明(含示例)」 進行相關教學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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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2-02-18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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