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一、依據教育部111年5月18日臺教師(一)字第1112602154號函
辦理。
二、為提升偏遠地區學生美感體驗之機會,培養其接觸美感場
域習慣,涵養美感經驗,教育部特規劃旨揭計畫,並與多
所藝文場館合作共同推動優質藝文戶外教育。
三、本專案合作係配合合作藝文場館展覽期間及學校學期起迄
時間(自核定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),由各場館視申請情
形,提供教育部審核通過之學校免費團體導覽及免費票
券,參訪本計畫中之展覽。
四、本計畫重點說明如下:
(一)執行期程:自核訂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。
(二)優先補助「極度偏遠」、「特殊偏遠」地區之學校。
(三)辦理程序:
1、欲申請學校請於111年6月1日至6月15日逕自教育部申
請網站進行線上申請(網址:https://aew.moe.edu.tw
/#/報名專區/學校專區)。一校以申請3場次為限(不限
同場館),並依意願排序。
2、教育部將辦理審查作業,公布審查結果及補助額度。
3、本計畫合作藝文場館視申請狀況提供審查通過之學校
免費團體導覽及展覽票券。
(四)補助項目:
1、偏遠地區(含非山非市)學校:全額補助學校參訪各場
館所需交通費(本島1校至多3輛遊覽車,離島地區另
計)及保險費。
2、「極度偏遠」及「特殊偏遠」學校:除補助上述交通
費及保險費外,另補助住宿費(學生800元/人;陪同教
師5人為限,1600元/人),1校以申請3萬元為上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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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{{ $t('FEZ004') }} 2022-05-26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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