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一、依據財團法人和諧孝悌文教基金會112年6月12日財和孝字
第929號函辦理。
二、對象及獎助項目:
(一)符合選拔表揚辦法第三點規定之在學學生,每校受獎人
數以3名為限。
(二)高中職學生每名五千元,國中生每名四千五百元,國小
生每名四千元。
三、收件日期自112年6月15日起至112年9月15日止(以郵戳為
憑)逾期不受理。請詳閱辦法規定,並確認具備實質條件及
相關文件備妥齊全。
四、申請文件請郵寄:臺北市大安區安和路2段227巷10號,財
團法人和諧孝悌文教基金會辦事處收,聯絡電話:0932-
657-886。
五、選拔表揚辦法及申請表亦可至該會網站下載,網址:
https://www.fpfoundation.org.tw/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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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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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3-06-29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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