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0月2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148659號函。
二、鑒於近期坊間販售「蘿蔔刀」物品,恐衍生傷害自己或他人身體的危險舉動,
請學校應審慎留意不適合學生身心發展之遊戲或物品,並落實學生安全宣導,
以維護學生身心健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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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04') }} 2023-10-30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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