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建置之「大口呼吸無菸空氣 別碰電子煙及加熱菸」專區(網址: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topic /2020health)
健康九九網站(https://gov.tw /qsd)
近年疑有業者使用多元行銷手法向學生促銷類菸品,例如 以傳銷方式鼓勵未成年者介紹買家、鎖定未成年學生加入社群等。
為保障學生與教職員工健康,請依「菸害防制法」之相關規定,以及教育部修訂之「校園菸害防制實施計畫」所列建議做法,持續落實防制作為,
例如:
(一)研訂宣導方式與管道,向學生及所屬人員加強宣導所訂類菸品管制規範,並可考量將類菸品之外型辨識納入未成年學生家長之宣導事項。
(二)透過巡查、提供師生反映管道等方式,維護校園無菸環境,如發現有學生使用類菸品等情,除依校內規範實施戒菸諮商輔導與轉介外,請將學生取得類菸品之來源資訊送交當地衛生單位查處。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04') }} 2023-12-11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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