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一、依據法務部112年12月26日法律字第11203515940號函辦
理。
二、法務部為促進政府機關公務人員正確適用政府資訊公開
法,增進人民對公共事務之瞭解、信賴及監督,並促進民
主參與,編製旨揭宣導教材,說明政府機關辦理政府資訊
公開法申請案件所應注意之事項及相關流程,供同仁參考
運用。
三、為提升旨揭教材之完整性及近用性,如貴單位、機關就旨
揭宣導教材內容有不明瞭或建議修正之處,惠請於113年1
月23日前依附表提供具體建議(無則免復),送承辦人彙
整,回復法務部參辦。
四、旨揭宣導教材並置於法務部全球資訊網/法治視窗/法律資
源/政府資訊公開項下(網址:https://www.moj.gov.tw
/2204/2528/2529/2544/Lpsimplelist),請貴單位、機關
參考運用。
五、檢附旨揭宣導教材及意見回饋表各一份,如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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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4-01-12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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