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總務處|
辦理本校學生宿舍生活輔導人員公開甄選乙案,詳如說明。
一、資格條件:
1.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、曾擔任過宿舍舍監或輔導員者佳。 2.品德優良,無不良嗜好。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六、二十八條之規定者始得報考。
3.身心健康,需繳交體檢表,無法定傳染病。
4.性別:女排宿舍生活輔導人員限女性、男排宿舍不限。
二、報名日期
1.日期:113年7月26日上午8時至上午12時,逾時不予受理。
2.地點: 屏東縣新園國中總務處 電話08-8681020轉14。
三、其餘相關說明如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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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4-07-23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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