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
::: 屏東縣立新園國民中學

公告彙整

「屏東縣立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外教學活動實施要 點」,自中華民國113年8月1日停止適用

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
一、為配合國民教育法第三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制訂戶外教育自
治法規,本府以113年7月31日屏府民法自第11300735950號
令發布「屏東縣國民中小學戶外教育實施辦法」,為利戶
外教育實施規定一致,爰停止適用旨揭要點。
二、若對本行政規則停止適用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本府教育處
教學發展科吳小姐,電話:(08)732-0415分機3652。


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
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
{{ $t('FEZ004') }} 2024-08-29|

{{ $t('FEZ005') }} 23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