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一、依據本府113年11月20日屏府社婦字第1130170754號函辦
理。
二、兒童權利公約第3條揭示略以,「所有關係兒童之事務,無
論是由公私社會福利機構、法院、行政機關或立法機關作
為,均應以兒童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。」及第12條「確保
有形成其自己意見能力之兒童有權就影響其本身之所有事
物自由表示其意見...由其本人直接或透過代表或適當之組
織,表達意見之機會。」,爰本府致力推動及培力兒童及
少年代表,先予說明。
三、本府鼓勵及培力兒童及少年參與公共事務,發展公民素養
的能力,引導兒童及少年參與政府決策機制,即日起至113
年11月29日止受理「114年屏東縣第12任兒童及少年代表遴
選」報名。
四、另本府社會處青少年中心可安排現任兒少代表至學校朝
會、課程及活動期間親自到場招募宣導,倘有需求,請與
本案聯絡人聯繫。
五、報名管道:
(一)線上報名:https://reurl.cc/dyN2oM
(二)遴選簡章及報名表下載:https://reurl.cc/93YzWV
(三)紙本報名:請至屏東縣青少年中心服務台索取。
六、檢附報名資訊如附件,另公告於本甫社會處官方網站,或
請搜尋「屏東縣青少年中心」Facebook粉絲專業,屏青
Instagra「teen736」。
七、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:張家豪社工員,08-7366066#21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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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{{ $t('FEZ004') }} 2024-12-02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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